预告|第九届学生代表大会——暨学生会换届选举

2024.04.17

4月19日 09:00 - 4月20日 16:00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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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第九届学生代表大会暨学生会换届选举将于2024年4月19、20日召开。届时市学联代表、大学各级部门领导、老师以及学生代表将出席本届大会开幕式。

学代会将在会议中汇报在过去一年中取得的成果和不足之处,并对各类议题草案进行讨论与表决,为议题后续的工作落实作出计划。后续各议题小组将和大学相关部门反馈并持续推进项目。

同时,将举行学生会换届选举投票,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门部长、学代会常委、监事将由学生代表投票选举产生。

欢迎同学们参与旁听第九届学生代表大会,报名方式请留意后续邮件。

 

会议议程

 

01 4月19日上午9:00-11:30

  1、会议开场、嘉宾致辞

  2、常委会、监事会、学生会工作报告

  3、学生会章程修改提案表决

  4、常委会委员长选举 

  5、常委会常委选举 

 

02 4月19日下午13:40-17:30

  1、监事会监事选举

  2、主席团选举

  3、学生会各部门部长选举

 

03 4月20日上午9:30-11:30

  1、校园规划大议题组——报告与表决

 

04 4月20日下午13:30-16:00

  1、课程学业大议题组——报告与表决

  2、生活权益大议题组——报告与表决

 

关于学生代表大会

 

学生代表大会简介

  1、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

  2、学代会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会议,在会议中汇报过去的工作进展、推进未来工作的进行。

  3、学代会定期召开学生会换届选举,由学生代表投票产生新一届学代会与学生会的学生干部和工作人员。

 

学生代表大会的组织架构

学生代表大会下设常务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主席团及其下属六部门。学生代表换届选举将于学年初(9月份)进行,常委、监事、主席团及各部门部长将于四月份进行换届选举。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根据全国学联相关文件规定,学生代表大会拥有以下职权:

  1、制定、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2、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4、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5、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学生代表大会的工作制度

根据全国学联相关文件规定,学生代表大会应建立健全大会提案制,积极组织学生代表针对学生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请学校处理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改革发展建言献策。学生代表大会应围绕教育教学、成长成才、生活服务、权益维护等方面对提案进行收集、审查、立案、整理并移交学生会组织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

 

学生代表大会的表决制度

学生代表大会须有应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通过决议实行举手表决制,重要人事任免实行无记名票决制。学生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全体应到会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章程及其修正案(草案)的表决须以全体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

 

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

根据全国学联相关文件规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 30%*,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由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学代会是学生群体的发声渠道,师生发现、协商、解决问题的桥梁。学生代表大会从学生中选出代表,收集多方诉求,维护同学利益。

学生代表大会自其建立以来,始终把为学生利益服务作为其建会宗旨,在同学们和各界力量的支持下学代会将为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福祉不断奋斗。同时,也期待更多的有意愿为学校作出贡献的同学加入学生代表的大家庭!

 

 

网站编辑:晏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