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
毕业啦!恭喜你们!
经过几年的艰辛求学路,完成了人生阶段的一个重要篇章,在即将迈出人生下一步的时候,还需大家共同学习关于档案的一些小知识,并配合完成你的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
档案是记录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等人生轨迹的重要材料依据,无论是工作调动、升学考研、公务员招考,还是职称评审、考资格证、工龄认定等,都要用到它,因此,请大家务必给予足够的重视。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毕业生档案转递相关的通知要求,2024届国内本科毕业生都需要在 “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 小程序的“档案去向转递”模块,完成毕业生档案转递填报的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2024毕业生档案转递操作指引》。

PART-01 国内本科生(高考招录)
境外升学
目前的户籍为大学集体户
1. 目前户口在大学集体户且暂无迁离计划,直接转档
-档案去向:一般需转档至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
-操作指引:微信端进入“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点击“档案去向转递”模块,选择“查看档案去向”,选择“转回生源地”。然后于“档案接收单位”栏搜索“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
*请“附件”上传能证明户籍地为深圳的相关信息截图或照片(如身份证正面、常住人口登记卡等)
2. 目前户口在大学集体户,但计划先迁离大学集体户回原户籍,再进行转档
-档案去向:需先完成户籍迁移手续,再转档至新户籍所在地的档案保管单位(一般为当地人才服务中心)。
-操作指引:完成户籍迁移后,微信端进入“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点击“档案去向转递”模块,选择“查看档案去向”,选择“转回生源地”。然后于“档案接收单位”栏内搜索或手动填写您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名称。
-请“附件”上传能证明户籍地的相关信息截图或照片(如身份证正面、常住人口登记卡等)
目前的户籍非大学集体户
1. 户籍仍在生源地(原籍)的毕业生
-档案去向:根据目前户籍所在地,应转档至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生源地”为迁入大学集体户前的户籍所在地,一般与父母户籍所在地相同)
-操作指引:微信端进入“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点击“档案去向转递”模块,选择“查看档案去向”,选择“转回生源地”。核对户籍所在地的档案接收单位名称、接收单位地址、单位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并提交确认。
2. 户籍为湖南省的毕业生
-档案去向:湖南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同学需提前联系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并附件上传。
-操作指引:微信端进入“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点击“档案去向转递”模块,选择“查看档案去向”,选择“转回生源地”。据湖南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求,请联系户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区、县级)开具《调档函》,并在“附件”上传《调档函》,最后点击“提交”确认。
非境外升学
1. 升学至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本校研究生
-档案去向:转档至大学研究生院(GS)。
-操作指引:微信端进入“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点击“档案去向转递”模块,选择“查看档案去向”,选择“转回生源地”。然后将档案接收单位填写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接收单位地址为“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为“档案室”,联系电话为0755-84273671。
*请附件上传录取证明。
2. 境内其他高校录取
-档案去向:直接转递到具体升学院校,但需提前联系高校开具《调档函》。
-操作指引:微信端进入“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点击“档案去向转递”模块,选择“查看档案去向”,选择“签约单位接收”。并根据《接收函》或《调档函》上的信息,准确填写档案接收单位名称、接收单位地址、单位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在“附件”上传《接收函》或《调档函》,最后点击“提交”确认。
*注意:若升学院校有标注要求,请在备注栏里填写相应要求。
就业
1. 因就业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接收的
-档案去向:直接转递到具体就业单位,但需提前联系就业单位开具《调档函》。
-操作指引:微信端进入“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点击“档案去向转递”模块,选择“查看档案去向”,选择“签约单位接收”。并根据《接收函》或《调档函》上的信息,准确填写档案接收单位名称、接收单位地址、单位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在“附件”上传《接收函》或《调档函》,点最后点击“提交”确认。
2. 需转递至就业创业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或其他指定位置的
-档案去向:转递到指定人才服务中心保管,但需提前联系该保管单位开具《调档函》。
-操作指引:微信端进入“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点击“档案去向转递”模块,选择“查看档案去向”,选择“托管单位接收”。并根据《接收函》或《调档函》上的信息,选择对应的档案接收单位名称、接收单位地址、单位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在“附件”上传《接收函》或《调档函》,点击“下一步”按钮,最后点击“提交”确认。
若升学或就业方向尚未确定,档案转递可参考"境外升学"类型相关内容进行操作。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发送邮件至 osa@cuhk.edu.cn 咨询。
PART-02 自主招生本科生
自主招生本科生,指的是持有境外大学录取通知书,原计划前往境外就读本科的中国内地学生(不含港澳台)。自主招生不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仅授港中文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不颁发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毕业证书。
由于自主招生本科生暂无教育部学信网信息,故档案派遣需同学自行前往目前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或其他指定档案保管单位开具《调档函》,并将电子版附件发送至osa@cuhk.edu.cn。大学将按照《调档函》所示地址转递你的档案。
收函单位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PART-03 团/党员须知
1. 如有团员档案,其档案一般跟随学籍档案一同转递;
2. 如有党员档案,其档案一般跟随学籍档案一同转递。毕业前,请至少提前一个月与所在支部确认档案材料,由支部整理并提交至学生事务处统一转递。
附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咨询IANG签证办理,就业协议、生源上报、毕业去向上报:
请咨询职业规划与发展处(学生中心304)
邮箱:careerservice@cuhk.edu.cn
电话:0755-23515888
咨询本科毕业档案转递相关:
请咨询学生事务处(学生中心501)
邮箱:osa@cuhk.edu.cn
电话:0755-84273671
咨询户口迁移材料和深圳落户指南:
请关注“平安港中深”微信公众号或咨询安保部(Teaching D下首层105)
邮箱:securityoffice@cuhk.edu.cn
电话:0755-84273200
咨询我校研究生档案管理办法:
请咨询研究生院(学生中心302)
邮箱:gs@cuhk.edu.cn
电话:0755-84273900
网站编辑:谢子钰